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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三公"经费应公开明细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4-04-16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

  过去,一些地方不愿公布“三公”经费数据,就是公布了也多是粗线条公布,很少看到明细账。群众对此很不满意,说是表面公布了,但实际内容没有公布。

  细化公开“三公”经费容易暴露问题,引发民众质疑。但公开的目的是为了让社会参与协助发现问题,接受公众品头论足,这是建设“透明政府”的需要,也体现出政府对民众知情权的尊重。政府部门要树立“丑媳妇勇见公婆”的思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细化公开“三公”经费内容,就要公开详细账本。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做到“锱铢必较”;同时还要配上名词解释和职能介绍,使群众不仅了解“花了多少钱”,还可以知道“钱花到哪里去了”,从而更利于看懂“三公账单”。唯有如此,“三公”经费公开才能朝着科学化、精细化、民主化的方向发展,才能用好纳税人的每一分钱。(范仁碧)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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