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校纪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党章学习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5-06-30
    

6月26日下午,2015年第3次纪委(扩大)会议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校纪委书记张文华主持会议,全体纪委委员、二级单位纪检委员参加。

会议听取了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李玉琴关于2015年上半年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情况、下半年工作打算的汇报,以及纪委办主任韩宝明关于二级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职责起草依据、主要内容的介绍。与会人员结合会议议题分别介绍所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情况、对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和建议,对二级单位纪检委员工作职责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校纪委书记张文华传达了王岐山同志在浙江调研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教育纪工委《关于组织开展党章学习的通知 》(浙教纪〔20157号)要求,组织与会人员重点学习党章第一章“党员”、第八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内容,并就学习心得谈了三点体会。一是党员必须守纪律、讲规矩。每位党员都是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有共产主义思想觉悟的先锋战士,要坚持自己信仰,自觉维护党章。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党风关系民风,要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对教育后仍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应劝其退党,并按一定组织程序予以除名,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保证党组织健康发展。二是纪委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党的先进性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摆在法律的前面,要把纪律立起来,让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让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纪这条红线,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三是纪检干部要严于律己。纪检干部要做遵守纪律模范,要敢于监督,对不良风气要敢于亮剑,同时要精通业务,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和奉献精神,以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推动学校事业兴旺发展。

会议最后要求与会人员会后对党章进行系统性学习,依据党章敢于担当、善于履职,为学校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版权所有© 嘉兴大学纪检监察室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广穹路899号       邮编:314001       电话:0573-83646006
  浙ICP备12033620号-2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6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