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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让廉政责任落地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5-01-10
    

为了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更好地推动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我校2014年首次在全校范围内实施“三书两报告”制度。通过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2014年年初,根据《嘉兴学院2014年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分解》要求,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向10位校领导发出了《责任分工报告书》,报告其在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责任内容、履职措施,为“一把手”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划定“责任田”。向25个责任部门发出《牵头单位(部门)任务函告书》,明确了各牵头单位(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主要工作任务、需要配合的工作以及工作要求,明确提出各牵头单位(部门)一年不少于两次向分管校领导汇报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落实“一岗双责”抓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经常向牵头校领导汇报牵头专项任务、配合工作开展进度情况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完整链条。同时办公室加强对贯彻执行责任制工作监督检查,将监督中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提出建议,使领导及时了解掌握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12月下旬,学校党政班子成员通过2014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就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负责的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分工任务完成情况、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问题等进行认真分析和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学校各牵头部门按照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三书两报告”制度及函告书列明要求,书面报告牵头专项工作任务和配合工作完成情况。校纪委监察处将协助党委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将与年度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等相结合。

通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三书两报告”制度,使各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更加明确,责任更加具体,重点更加突出。通过建立以静态告知和动态监督相结合的办法,更加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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