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近年来,通过正风肃纪,学校党员干部及教师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有了很大的增强,作风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从去年省委巡视组对我校巡视反馈意见、审计发现问题及一些专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和教师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的自觉性还不够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仍然存在。为扎实推进学校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建设,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浙教工委〔2016〕24号)要求及学校有关工作部署,经学校正风肃纪领导小组研究,现将2017年正风肃纪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学校各部门单位要深刻领会中央、省委狠抓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任务要求,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教师日常纪律教育和管理,引导他们处理好教书与育人、利益与责任、言传与身教的关系,做到公私分明、知晓分寸、敬畏法纪,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要进一步巩固深化省委专项巡视整改成果,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努力形成学生好学向上、教职员工勤奋务实、领导干部担当负责、领导班子团结协作的“求是求真求正”的良好校风。
各相关牵头单位要按照学校《关于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建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行为的通知》等要求,继续紧盯重要节点,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等新动向,每月主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抓好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因公(私)出国境、工作作风与纪律、违规收送礼品、变相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等情况监督检查,并于次月2日前将检查情况上报正风肃纪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聚焦作风纪律突出问题,推动专项督查工作向纵深发展
按照学校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了2017年正风肃纪专项检查督查计划(见附件),确定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情况、二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服务质量提升年”机关作风情况、“阳光工程”建设情况、劳务酬金发放情况、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6项专项督查事项。各专项工作牵头单位要按照完成时间表,组织配合单位研究制定检查督查方案,牵头开展督查检查,及时撰写上报检查督查分析报告;配合单位要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积极协助牵头单位开展检查督查。专项检查督查方案在检查督查前一周、检查督查分析报告在检查督查完成后一周内报正风肃纪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加强统筹协调和分析研判,推进完善学校作风建设制度体系
学校正风肃纪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检查情况每月汇总上报、每季度总结分析等工作;要认真梳理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推进学校作风建设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可监督、可遵循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体系,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提供制度保障。
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方面典型问题,将依规依纪进行通报曝光和严肃问责。
联系人:徐建伟,联系电话:83646006(6006)。
嘉兴学院正风肃纪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