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工委):
为落实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教育系统实行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制度的意见》(浙教工委办[2012]25号)精神,按照《嘉兴学院2014年工作要点》(嘉院党发[2014]1号),各二级单位每年应该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参加人员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并视情况可扩大到下设机构负责人等,校特邀监察员应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联系校领导参加、指导分析会。
二、主要内容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会议、文件、指示精神,全面分析和准确判断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重点分析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贯彻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情况,开展作风建设情况。
2、针对本单位存在的不足和带有倾向性问题,特别是重点查找涉及人、财、物管理使用等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原因,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确定工作突破口和切入点,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3、对学校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反腐倡廉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积极认真做好会前准备,确定议题。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剖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针对性整改举措,会后认真落实整改。
2.请各单位将分析会的召开时间提前告知纪委办公室,校纪委将视情况派人参加。会后请将会议情况(包括召开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主题、存在问题、整改举措等内容)以书面形式于12月10日前报纪委办公室(行政楼403),并抄送电子稿至办公系统。
联系人:杨丽娜,电话:83646006(6006)。
校纪委办公室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