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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09-01-01
    

嘉兴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合署办公,于2010年7月成立(原先与审计处合署办公),是学校党委、纪委和行政领导下的主管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为学校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服务,现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人(含校纪委书记)。

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纪委日常工作开展,协助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纪检监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

2.协助学校党委工作部门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深化典型示范、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

3.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上级党委纪委重要精神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4.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维护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情况;

5.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风建设,以及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等重要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6.监督检查选人用人、招生考试、基建修缮、采购招标、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国有资产、学术诚信、职称评聘、评优评奖、津贴发放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程序执行和权力运行情况,推进“阳光工程”建设;

7.协调推进学校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不断加强作风建设;

8.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按规定进行提醒或处理;

9.对违纪违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认真组织开展调查与处理;

10.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受理职责范围内信访、举报及申诉等,认真完成上级转办件、督办件的调查处理;

11.加强与二级党组织纪委(纪检委员)、特邀监察员等工作联系与业务培训,积极指导、支持他们开展履职监督;

12.做好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工作;

13.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工作;

14.负责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5.做好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6.完成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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